光大银行被点名通报,被通报的原因是什么

光大银行被点名通报***被通报的原因是什么

光大银行被点名通报,被通报的原因是什么?2月3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了《关于光大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对光大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规问题进行通报。《通报》指出,光大银行存在违规代客操作、短信营销宣传混淆自营与代销产品、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存贷挂钩、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等6大违规问题。

具体来看,违规代客操作方面,经查,消费者通过光大银行自助设备购买理财产品时,存在银行员工违规代客操作的问题,涉及哈尔滨、太原、上海等地4家分支机构。比如,2019年6月11日,哈尔滨东大直支行有14笔理财产品销售,除输入密码外,其余流程均由银行员工违规代客操作。上述行为违反了《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

短信营销宣传混淆自营与代销产品方面,《通报》指出,光大银行成都、济南、青岛等地7家分支机构在短信营销中存在片面夸大产品收益、混淆自营理财和代销产品等问题。比如,2019年3月27日,成都冠城支行向消费者发送营销短信,宣称“光大银行冠城支行3月27日-3月31日发行‘光大阳光北斗星’(代码865034)”,但该产品实际由光大证券发行、光大银行代销,非光大银行自营产品。上述行为违反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等规定。

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方面,光大银行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管控不力,导致大量高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高于实际等级,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该行客户年龄超过70周岁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中年龄选项失真,涉及554家分支机构,北京、河北、吉林、福建、大连等地分支机构问题较为突出。比如,2018年5月31日,一名72岁消费者在北京惠新西街支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中勾选年龄“D.61-65”,使风险评估结果由实际的进取型改为激进型,并认购了高于其实际风险承受能力的“阳光红精英荟1期”产品100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

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主要问题为,光大银行与某财险公司合作开展的“联合I贷”和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未区分消费者信贷风险水平和授信状况,限定承保机构、强制捆绑搭售保险,严重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比如,2019年4月,光大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开办了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主要面向稳定受薪人士和小微企业客户,该类客群多数有房产/车辆或有社保/寿险保单记录。除借款保证保险外,该类客群应有权利选择其他增信方式,但该业务借款人的授信准入条件仅为“已向相关保险公司投保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未区分借款人信贷风险水平和授信状况,强制捆绑借款人购买指定财险公司的保证保险。该业务涉及北京、上海等8家分行,截至2019年6月末,该业务累计贷款金额59.56亿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与此同时,光大银行还存在存贷挂钩、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两大问题。存贷挂钩方面,光大银行石家庄、沈阳、南昌、郑州、广州、南宁、重庆、成都、深圳、鞍山等10家分行存在存贷挂钩的违规问题,要求借款人以办理本行结构性存款、单位定期存单、预存“还款保证金”等作为贷款审批发放条件。比如,2019年1月25日,广州分行给予某借款企业授信额度3400万元,要求该笔授信中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须办理该行结构性存款。2019年2月13日,该借款企业在光大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2100万元,2019年2月15日,光大银行向借款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等规定。

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方面,光大银行总行、武汉分行、苏州常熟支行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涉及6269.5万元。比如,2019年6月,武汉分行与某借款企业签订《财务顾问协议》,约定财务顾问服务期限为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并收取697.5万元财务顾问费。该行提供的服务成果《并购融资建议书》于2019年1月出具,早于《财务顾问协议》签订时间,也早于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且部分内容从贷前调查报告中摘抄,设计的并购融资方案与借款人贷款申请方案基本雷同。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等规定。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指出,光大银行上述违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等基本权利,我局已要求其进行整改。针对上述问题,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排查整改。

光大银行被银保监会点名通报,被通报的原因是什么

光大银行被银保监会点名通报,只要有6个原因,第1个是因为光大银行违规相关规定替代顾客进行操作,因为按照相关规定,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银行员工是不允许替代客户进行操作的,而应该由客户自行操作,这个原因主要是保护客户的财产安全,避免客户因为对理财产品的不认识导致金钱的损失。从这点来看,光大银行并没有严格执行这个规定,因为代客操作,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如果其中有一些银行员工为了自身的业绩着想,不顾客户的财产安全,大把地把顾客的财产买进自己的理财项目,这样会导致顾客的金钱有可能遭到损失。而经过银保监会的调查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在2019年的6月11日的时候在哈尔滨一家光大银行的分行里面。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除了客户自己输密码之外,其他都是员工操作的,这就违反了相关规定。

第2个是光大银行通过短信营销的方式混淆了自营的理财产品和代销的理财产品,因为自营的理财产品和代销的理财产品有非常多的不一样的地方,比如说两个的收费标准就非常不一样,申购和赎回标准也不一样,再加上两者的收益也不一样。所以在这点上面,光大银行通过混淆的方式是违背了相关的规章制度的,这也是银保监会对它进行的通道。

第3个是光大银行的适当性管理是没有落实到位的,因为银行在面对顾客需要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需要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做一次评估的。如果评估出来该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话,是不能推荐对方一些高风险的理财产品的,但是该银行在面对客户超过70岁的时候,他们的风险程度能力评估之中,在年龄这一项是完全失真的。所以这也违背了相关的法律,因为顾客因购买了高出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的话,就会造成自己的财产损失。这也是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4点是个人信贷和保险业务强行地捆绑在一起销售。因为光大银行为了业绩就用这种方法把它强行捆绑在一起,因为这样的话就能更好地销售保险。而销售保险多了,对银行的业绩和盈利水平增加是非常大的,但是这点却违背了相关的法律,遭到银保监会的点名批评。第5点是存贷挂钩违规的问题,因为他们要求借款人在办理结构性存款的时候,还要预存还款保证金才可以作为贷款的条件,否则就不能贷款。第6点是违反了质价相符原则,收取相应的财务顾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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